泛灰的天幕由浅至深, 滚动的轮轴沿着从秘银矿山延伸出来的铁轨急促前行, 道路两旁高耸入云的密林随着视野拉进渐渐合拢,不知不觉中,便将人头顶的天幕遮盖的严严实实。
精灵王国的喀尔布索森林, 是这片大陆上所有冒险者的噩梦, 但比起它的本名, 人们更乐意称呼它为——“禁忌之森”。
据说, 曾经有不少看骑士小说中毒或是脑子进水的家伙,抱着扬名立万迎娶公主的美梦,试图越过精灵们的封锁到这里寻找梦想,但梦想找没找到无人得知,反正从他们进入森林后,便没人能找到他们的了。后来, 前往禁忌之森的人越来越少,但那片森林却越发的不安稳, 蔓延的植被吞没了数十个村庄, 最后流月之国的女皇不得不将其他所有仅存的黄金精灵召集起来,合力控制住了森林吞噬大陆的步伐。
黄金大祭司,侍奉的, 自然是森林之神。
“什么大祭司,说白了我们就是一群伐木工, 只不过别人家的伐木工是做二修一, 我们是做一百年, 修两百年……”
黄金精灵身材高挑气质冷艳, 即便是最挑剔的人,也无法对这种渗透进头发丝里的美貌提出任何异议,但见过了林晨初那种如初生朝阳般极致的风华绝代,林晨初与缪莎聊起天来,倒也没多少拘谨。反倒是这个看上去高贵疏离的精灵,放开了话匣子后,倒是意外地脾气温和,一颦一笑天真犹如少女,与傲慢的森林精灵和狡诈的迷雾精灵有本质上的不同。
不过对于这点云孟侨倒是一点也不例外,如果当初的巫族向森林精灵那么排外抱团,或是如迷雾精灵那般诡计多端,也不至于被人族当做生育工具,拎着火把挨个烧村。
云孟侨看着缪莎若有所思,可想着想着,他突然目光一凝,脸色登时就变得非常难看——我在盘古山的记忆里看到了人族攻杀巫族,在冥海的落日村看到了巫族村庄火烧的遗址,可这就是全部了……我一个生在新社会的精神病,怎么会知道人族是把巫族当做生育工具掠走的?
我可没从盘古山的记忆里看到过马赛克!
“你手上这个狗链子……咳,我是说手链,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金属打造的。在艾欧大陆,我们将它称作‘精灵之金’。当一个黄金精灵回归到精灵之树的怀抱后,就会开出一朵小而明亮的月亮花,七千朵月亮花能够集结出一克的花粉,九千斤花粉才能凝练出一克的精灵之金。因为太过珍贵,精灵之金一直都被严密的保护着,直到三万年前喀尔布索森林突然开始急速扩张,为了保护王国和大陆,前任精灵女皇索菲亚才不得不取出所有的精灵之金,并将其融入秘银和精金,打造出了八枚精灵魔戒。”
缪莎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云孟侨的神情,她依旧在兴冲冲地讲述着她的精灵之金,那坦然的神色让云孟侨暗暗摇了摇头——脑子里突然多出的东西应该跟她没什么关系,更何况这也不是自己第一次突然有这种“似曾相识”的感觉了。
缪莎还在兴奋地说着精灵之金的故事:“这八枚精灵魔戒拥有着强大的魔力,索菲亚将它分别赠予了当时的七位德高望重的黄金精灵,负责辅佐他们控制喀尔布索森林,而剩下的一枚,也是纯度最高的一枚,则留在女皇的手中,用来守护整个精灵族。因为最后一枚精灵魔戒象征着皇权,所以那枚戒指,也被外族称为‘至尊魔戒’……”
眼前的黄金精灵似乎说出了什么了不得的故事,但是云孟侨的重点显然不在此列,比起女皇的戒指叫什么名字,他更在意的是缪莎随口带过去的一个细节:
“魔力?你说这玩意有魔力?”
“难道你感受不到它的力量吗?”缪莎对他的问题也感到很诧异,她抬起自己指尖那个宛如艺术品的戒指,又羡慕地看了一眼云孟侨手腕间那坨丑了吧唧的东西,言之凿凿道:
“对于精灵来说,精灵之金是最好的魔能储备器,也是永恒的能量体,人类虽然无法像精灵那样与它完全感知到它的力量,可离得近了,也能开发出魔法天赋。如果你感受不到,那大概是你佩戴的时间太短了吧。”
云孟侨虚眼问道:“多长时间才算长?”
“三百年前我有招收过一个五十多岁的黑铁骑士做仆从,他在我这儿帮我擦了十二天的戒指后就辞职了,现在他是魔法师公会最好的魔导师。”
“……”云孟侨抽了抽嘴角,虚弱地问道:“那如果天赋低到戴了一年多,都无法感知到魔法呢?”
缪莎没说话,倒是在外面赶车的黑精灵探进了头,哈哈大笑道:“哈哈哈,这已经不是天赋低不低的问题了,只有脑子比针孔还小的巨魔才会笨到那种程度吧!”
孟侨·巨魔·云:“……”
虽然被黑精灵的恶意糊了一脸,但这却让云孟侨加载过热的脑袋,在极短时间内迅速冷静了下来。他深吸一口气,开始仔细梳理脑子里凭空出现的这些记忆,可才刚梳理出个开头,就被这些内容惊出了一身的冷汗。如果这些记忆都是千真万确的,那么鸿蒙时代的故事,可真就比那些叫鼠啊猫啊的懒癌作者写的小说有趣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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